
中访网数据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公告,对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等方式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利益,并响应最新的监管要求。核心决策包括明确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证券买卖业务;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用途及监督程序。制度强调,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需经董事会乃至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进行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或改变用途等操作股指期货配资最大平台,并需及时披露。关键监管节点包括: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5%可免于审议程序,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5%可免于股东大会审议;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新制度还加强了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募集资金的约束,并要求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编制专项报告,同时保荐机构需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此次制度修订预计将强化天士力医药对募集资金的全流程管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与透明度,降低投资风险,是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践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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